

河南嵩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300t/d城市生活垃圾、120t/d市政污泥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眾參與信息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 第4號)中的有關規定,現對“河南嵩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300t/d城市生活垃圾、120t/d市政污泥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進行公示。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河南嵩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300t/d城市生活垃圾、120t/d市政污泥項目
建設地點:鄭州市登封市徐莊鎮鄭莊村嵩基水泥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
建設內容:利用登封市嵩基水泥有限公司現有4500t/d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產線,生活垃圾采用“破碎分選預處理+水泥窯協同處置工藝”工藝,市政污泥采用“污泥干化預處理+水泥窯協同處置工藝”,對生活垃圾及市政污泥進行處理,實現生活垃圾及市政污泥處理的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本項目建設300t/d生活垃圾、120t/d市政污泥處置能力。
依托工程概況:登封市嵩基水泥有限公司日產4500噸熟料水泥生產線帶純低溫余熱發電項目,總投資7.5億元。企業環保手續完善,污染物均可穩定達標排放。2020年,嵩基水泥被評為水泥行業績效分級A級企業。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采用的治理措施
項目在生產過程中,將產生廢水、廢氣、噪聲及固體廢物等,可能對項目區域周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廢氣:本項目廢氣主要是生活垃圾及市政污泥預處理過程產生的污染物和水泥窯窯尾廢氣。生活垃圾儲存、預處理、輸送及滲濾液處理產生的惡臭氣體采用3套臭氣處理系統(“酸洗+堿洗+生物除臭”三級處理工藝),處理后通過各自15m高排氣筒排放。水泥窯正常運行期間,污泥車間惡臭氣體經負壓收集后通過風機送至水泥窯窯頭高溫區焚燒處置;水泥窯停窯期間,污泥車間惡臭氣體通過負壓吸風進入1套臭氣處理設施(“酸洗+堿洗+生物除臭”三級處理工藝)凈化處理,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水泥窯窯尾廢氣依托登封市嵩基水泥有限公司窯尾“低氮燃燒、分級燃燒+SNCR+SCR+覆膜高效袋收塵器+復合脫硫”措施處理后,經108m高排氣筒外排。經采取以上措施后,項目各種廢氣均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1953-2020)和《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30485-2013)的相關要求。
廢水:本項目垃圾滲濾液、污泥干化過程蒸汽冷凝廢水、車輛清洗廢水、車間地面沖洗廢水、除臭系統廢氣洗滌廢水等生產廢水排入滲濾液暫存池,采用“預處理+厭氧+MBR+DTRO工藝”處理后,濃液入窯焚燒處置,清液回用于飛灰洗脫單元補充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飛灰洗脫單元補充水。本項目新增生活污水量較小,依托嵩基水泥現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全部用于物料堆場、道路灑水或廠區綠化,不外排。因此,項目建成后無廢水外排,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噪聲:本項目的噪聲設備主要是剪切破碎機、滾筒篩、脫水設備、干化機、泵類等設備噪聲和風機等空氣動力噪聲,通過采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震、隔聲、安裝消聲器等降噪措施后,可確保廠界達標,對當地聲環境影響較小。
固體廢物:本項目垃圾預處理回收的鐵磁金屬全部外售給當地廢舊金屬回收企業;生產設備廢潤滑油及實驗室廢液均屬于危廢,危廢依托企業現有的危廢暫存間暫存后,依托廠區現有危廢協同處置系統入窯焚燒處置;旁路放風收塵灰送飛灰水洗工序,水洗后入窯焚燒,垃圾滲濾液處理系統產生的污泥及職工生活垃圾分別送本次污泥和垃圾預處理系統,處理后入窯焚燒處置。本項目產生的各項固廢均得到有效處置,不會產生二次污染。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河南嵩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300t/d城市生活垃圾、120t/d市政污泥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要求,符合相關規劃。項目生產過程中采用了清潔的生產工藝,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術經濟可行,能保證各種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總量控制的要求,預測表明該工程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對周圍環境和環境保護目標的影響較小,環境風險可控。從建設單位組織的公眾參與調查結果可知,廠址附近公眾對該工程建設無反對意見。評價認為,建設單位在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從環保角度分析,本項目建設可行。
評價要求:企業按照“達標排放、清潔生產、總量控制”的原則,嚴格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確保污染物排放情況符合有關標準和規定的要求,環境風險可控。
四、征求意見稿及公眾意見調查表
(1)紙質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紙質版放置于河南嵩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供公眾查閱。
(2)電子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征求意見稿電子版見附件1。
五、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河南嵩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 系 人:趙建偉
聯系電話:18595615009
郵 箱:songjishuini@126.com
地 址:登封市嵩基水泥有限公司廠內
六、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機構名稱: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
通訊地址:鄭州市紅旗路34號
郵 編:450002
聯 系 人:李工
電 話:0371-63811567
電子信箱:beyond.happy@163.com
七、征求意見的主要事項
征求意見的范圍:項目周圍村莊居民,相關部門和機關、事業、企業單位代表。
主要事項:公眾可以就本項目在建設及生產過程中,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的影響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主要可關注如下一些問題:項目的建設對區域環境的影響如何、對居民的生活影響如何;是否同意項目的建設;對項目建設環保方面的其它意見及建議等。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經
公眾可以填寫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調查表的方式向建設單位表達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也可以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建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見附件2。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河南嵩基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附件2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名稱 |
河南嵩基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300t/d城市生活垃圾、120t/d市政污泥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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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頁為公眾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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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注: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規定,涉及征地拆遷、財產、就業等與項目環評無關的意見或者訴求不屬于項目環評公參內容) |
(填寫該項內容時請勿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內容,若本頁不夠可另附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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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頁為公眾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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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眾為公民的請填寫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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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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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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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聯系方式 (電話號碼或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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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縣(區、市) 鄉(鎮、街道) 村(居委會) 村民組(小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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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開個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則默認為不同意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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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眾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請填寫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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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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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冊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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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聯系方式 (電話號碼或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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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省 市 縣(區、市) 鄉(鎮、街道) 路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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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組織信息原則上可以公開,若涉及不能公開的信息請在此欄中注明法律依據和不能公開的具體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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